近日,国家旅游局发出公告,依照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》国家标准与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》,经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初评和推荐,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,全国76家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的要求,被批准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,其中安徽省7家,名单如下: